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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慈善总会首问责任制

来源:普陀慈善网       发布时间:2014-06-18 11:01:00       作者:

一、办事人到本会办理有关事项,如该事项在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予以办理或耐心地解答办事人的询问。
二、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会职责范围内的,首问人应该主动告知该事项由谁或那个部门承办,并陪同办事人到承办人或承办部门处。
三、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本会职责范围内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对不符合本会救助条件的求助者,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要充分体现慈善工作者良好的道德素养。
五、为更好地落实首问责任制,要求慈善工作者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明确岗位职责,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思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