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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慈善总会 2021 年度慈善资金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来源:普陀慈善网       发布时间:2022-06-02 16:10:00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普陀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30 日对普陀区慈善总会(以下简称“区慈善总会”)2021 年度慈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区慈善总会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了书面承诺。区慈善总会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普陀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区慈善总会于 2003 年 5 月经民政部门核准成立,系非营利性社会公益团体。现有工作人员 9 人,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宣传筹资科。现有下属 16 家慈善分会,93 家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区慈善总会行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区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慈善资金独立核算,按《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执行。
 
2021 年度区慈善总会收入合计 1566.73 万元,其中:捐赠收入 1277.68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60 万元、区政府补助收入 30 万元、其他收入 199.05 万元(利息收入);支出合计 1013.45 万元,其中:慈善救助支出 1011.09 万元(助医 339.61 万元、助困 195.27 万元、助学 27.93 万元、助残 10.13 万元、助老 15.02 万元、救灾 31.61 万元、资助公益 391.32 万元、银行汇款手续费 0.2 万元),筹资费用 0.13 万元、其他费用 2.23 万元(其中税金 1.94 万元),当年收支结余 553.28 万元,年初结余 5249.01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5802.29 万元。
 
2021 年度,区慈善总会开展各类慈善救助活动,共有 5959 人次和 65 家公益机构受益,其中:助医 3473 人,助困 1430 人,助学 168 人,助残 10 人,助老 471 人,救灾 407 人,资助“造血型”扶贫项目 3 家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慈善总会提供的慈善资金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 2021 年度慈善资金收支情况;账务处理符合《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收支符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章程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较为完善,执行有效,慈善资金使用规范。
 
但本次审计也发现部分慈善资金使用计划未完成等问题,有待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慈善资金使用计划未完成。
 
1.部分分会未完成年度救助资金使用计划。区慈善总会 2021 年度计划各分会救助资金支出合计 260 万元,各分会实际支出
 
216.98 万元。经核对,有 5 家分会未完成该项指标,具体如下:
 
教育分会应完成 36.04 万元,实际完成 31.88 万元;公安分会应完
 
成 35.5 万元,实际完成 20.9 万元;卫健分会应完成 27.74 万元,实际完成 8.9 万元;海渔、交通分会分别应完成 4.2 万元、3.45
 
万元,实际均未使用。
 
2.个别工作经费未下达。区慈善总会 2021 年度计划补助慈善义工分会工作经费 3 万元,实际未补助。
 
(二)个别定向捐赠资金核算情况监管不到位。
 
区慈善总会于 2019 年 6 月、2021 年 8 月分两次拨付桃花镇盐厂村定向捐赠资金合计 150 万元。盐场村将捐赠资金分别入账“其他收入—捐赠收入”“公积公益金—接受捐赠”科目各 75 万元,统筹用于村级支出,未按捐赠协议书要求进行单独核算,区慈善总会对此情况监管不到位。
 
根据盐厂村提供的慈善总会拨款使用汇总表,截止审计日实际已使用 73.35 万元,具体用于留耕塘河连治山段治理、盐厂村安全提升等工程,另有工程款等 59.3 万元尚在结算中。
 
(三)抗疫慰问品领用手续不全。
 
2021 年 9 月,区慈善总会支付浙江凯虹集团公司 15.47 万元物品采购费用,用于慰问医疗机构、区防控办等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实际由区卫健局进行采购并发放。但区慈善总会仅根据区卫健局提供的慰问统计表作为原始支出凭证,未附相关人员物品领用签字单据。
 
四、审计建议
 
(一)加大慈善宣传。大力弘扬慈善文化,着力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动员社会公众支持、参与慈善活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慈善监管。对慈善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款物募集、慈善项目运作、受赠款物使用等情况,做到公开透明。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慈善总会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 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普陀区审计局。本报告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